南投縣私立三育高級中學暨附設國中部
學生獎懲案件申訴書
申訴人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日 | 男/女 | |
身分證字號 / 學號 | 就讀班級 | □高中部 □國中部 | |
聯絡電話 | (日) | 通訊地址 / 住所 | |
法定代理人 | 姓名: 與申訴人關係: | ||
原處分或管教措施 | 原處分單位/人員: | ||
申訴事實與理由 | (請具體指陳原處分或管教措施有何違法或不當致損害權益之處) | ||
希望獲得之補救 | (請載明希望申訴評議委員會作成之具體結果或補救措施) | ||
是否申請到場說明 | □ 申請到場說明 □ 不申請到場說明 | ||
檢附文件及證據 | 1. 原處分通知書影本 | ||
具結聲明:本申訴書所載各項內容及所附文件均屬實無訛。
申訴人(學生)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監護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填寫及申訴須知】
1. 申訴期限:依本校申訴評議要點規定,對學校之懲處或管教措施如有異議,應於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二十日內向學校申評會提出申訴。
2. 補正程序:申訴書填寫若有不符法定程式且可補正者,申評會將通知於七日內補正;其補正期間,自評議期間內扣除。
3. 保密原則:本校申評會對於申訴案件之評議、表決及申訴人個人資料,均依法嚴守保密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