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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私立三育高級中學暨附設國中部

學生獎懲案件申訴書

申訴人姓名

 

性別 / 出生年月日

男/女
   年   月   日

身分證字號 / 學號

 

就讀班級

□高中部 □國中部
   年   班

聯絡電話

(日)
(手機)

通訊地址 / 住所

 

法定代理人
或監護人

姓名:                          與申訴人關係: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原處分或管教措施

原處分單位/人員:
收到或知悉原措施日期:   年   月   日
原處分內容概要:

申訴事實與理由

(請具體指陳原處分或管教措施有何違法或不當致損害權益之處)







希望獲得之補救

(請載明希望申訴評議委員會作成之具體結果或補救措施)



是否申請到場說明

□ 申請到場說明   □ 不申請到場說明

檢附文件及證據

1. 原處分通知書影本
2. 其他相關證據或證明文件共 _____ 件

 

 

 

 

 

 

 

 

 

具結聲明:本申訴書所載各項內容及所附文件均屬實無訛。

申訴人(學生)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監護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填寫及申訴須知】

1. 申訴期限:依本校申訴評議要點規定,對學校之懲處或管教措施如有異議,應於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二十日內向學校申評會提出申訴。

2. 補正程序:申訴書填寫若有不符法定程式且可補正者,申評會將通知於七日內補正;其補正期間,自評議期間內扣除。

3. 保密原則:本校申評會對於申訴案件之評議、表決及申訴人個人資料,均依法嚴守保密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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