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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要信息 / 教育部生命教育推動方案

教育部生命教育推動方案

10333日臺教學(三)字第1030027799號函訂定

壹、  計畫緣起

我國生命教育的推動,始自前省教育廳於86年推動的中等學校生命教育計畫,自88年精省後,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承接原教育廳生命教育推動業務。本部為宣示重視生命教育之推動,於民國90年宣布該年為「生命教育年」,並函頒「教育部推動生命教育中程計畫」(9093年),規劃從小學到大學十六年一貫的生命教育實施,奠下我國推動生命教育之重要里程碑。後鑑於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事件頻傳,乃於96年訂定「教育部推動校園學生憂鬱與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作為本部9698年推動生命教育之中程計畫重點工作。而本部99年至102年之生命教育中程計畫則以「全人發展、全人關懷、全人教育」為主軸,並強調學校、家庭與社會的關聯,加強整合延續、發展特色與創新等目標方向。

在上述各方案推動之基礎上,本部103106年之生命教育中程計畫,係透過廣泛地蒐集包括專家學者、各級學校與幼兒園主管、教師、生命教育相關之民間團體與家長、地方教育行政人員對生命教育實施與推動之成效、問題與可行策略之看法,經由超過千人次的開放意見與問卷調查之資料彙整,再經推動生命教育相關之重要產官學代表諮詢會議審議之後,加以擬訂各項推動策略與方案。本期程計畫推動方案涵蓋學校、家庭、社會等層面、包括學前到成人之終身發展階段,更加強關懷特殊與弱勢族群。透過與地方政府、學校、民間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更全面多元地紮實深耕,並因應時代發展與需求,不斷反思與創新,從而能與國際化、全球化的脈動結合,以永續發展與推動、落實深耕,逐漸成為我國之特色教育計畫,進而讓台灣推動生命教育的模式與成果,能夠與國際分享與交流,共創美好的世界村。

 

貳、實施期程:

中華民國10311日至1061231日。

參、計畫目標

    本計畫透過行政機制、課程教學、師資人力、宣導推廣、研究發展等5大層面推動,其目標如下:

一、整合各級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共同型塑以生命教育為核心之校園文化。

二、透過正式課程、非正式課程及潛在課程,協助學生探索與認識生命的意義。

三、強化職前及在職教育訓練,使校長及教師具備生命教育之理念與素養。

四、結合民間資源並透過多元管道,強化各界對生命教育之認知。

五、強化生命教育之科際整合及創新作法,提升與國際接軌與經驗交流。

肆、實施原則

一、統整性

    統整是最重要與能否落實推動的關鍵原則。在本部、地方局處、學校

園所之機構組織內或相互之間,或與民間團體組織機構之間,在行政上、資源

上與人力上,以及相關的研究計畫案,都期望能力求統合綜效、相互關連。

二、延續性

    強化政策的傳承與延續性,建置追蹤、督導協助與正向鼓勵之評鑑(賞鑑)機制,以延續及擴展推動成效。並且,應善用既有生命教育相關成果、課程教材、機構組織、人力等等資源,以繼續、整合、創新地實施與推廣,以擴大效益。

三、扎根性:

    就生命教育實施對象而言,向下扎根從學前階段開始實施,以厚實人格健全發展基礎;就計畫推動而言,每一工作項目慎始規畫與過程中落實實施,以奠立穩健基礎、累積紮實成果;就實施機構而言,植基於機構在地本土條件的推動機制與計畫方案,也才能落實與發展特色。

四、多元性

應顧及不同對象、需求與條件之差異,掌握適性適能的多元發展與實施。

並配合時代潮流趨勢,開發新穎、數位化、乃至結合雲端科技之策略與方法,與傳統教學及宣導推廣管道,多元彈性實施。此外,更應持續加強關注特殊與弱勢族群的生命教育需求。

五、全面性

全面推動的面向應能普及與相互關聯,也包括多元的實施方式以符應不同

對象條件的需求。不僅關注學校中師生的生命教育教與學之提升,並加強行政主管與職員工的需求與知能,以及重視家長與民間社會人士的生命教育學習。就個人而言,全面性也是終身發展性,建構不同發展階段的生命教育核心內涵與實施推廣機制,以關懷與連貫各年齡層的生命發展課題。

伍、運作機制

一、「落實」機制:

本部、地方政府與各級學校生命教育計畫與工作項目都應確實掌握計畫目標與實施原則,整個過程都符合生命教育之精神,紮實、落實推動執行,以滋養生命、充分發揮實質效益。包括健全制度、組織、經費核撥等機制,以及審核、督導、協助、獎勵之評鑑激勵等配套,使政策計畫之推動能真正落實實施。

二、「彈性」機制:

    方案之落實實施需因應不同條件狀況而有彈性調整,或因地、因時、因對象而有不同的規劃、審核與評鑑機制。更應關照特殊與弱勢對象的需求以及緊急狀況之彈性因應機制,並鼓勵在地自主特色的彈性與創新推動。

三、「關懷」機制:

   生命教育之理念與宗旨在於協助個人「全人」的發展,是以「生命為中心」。從與自己的和諧悅納,到與他人、與社會、與自然界的共存共榮,應以「關懷協助」的出發點,展現於每個工作項目推動與實施之過程中,以引導生命正向光明發展,從而提升到與宇宙關係的美善境界。

四、「共享」機制:

   承上述生命教育的獨特理念與宗旨,關懷機制也必帶出協助與分享,加強生命教育實施成果與資源的共享互利、相互激勵,生生不息、永續發展。

五、「研發」機制:

   生命教育的落實與穩健推動,需要更專業的學術研究作基礎與評估成效。培訓與提升生命教育研究與宣導推廣人力,也是促進研發的重要方向。再者,鼓勵研發創新推動實施模式,使理論與實務結合,以落實成效。

六、「賞鑑」機制:  

   生命教育需要更人性化的關懷與激勵,宜建立有機的、整全的配套與資源協助。因此,以實質鼓勵、尊重關懷的「(訪視觀摩)、(檢核實施)、(檢視過程中的努力)、(根據實際的努力與特色成果,予以實質獎勵)」,以激勵、協助、獎勵,而非制式化地與流於外在賞罰的評鑑方式。建立「欣賞鼓勵、支持協助」為主的評鑑、賞鑑機制,以鼓勵朝向積極發展、創新與永續推動。

 

陸、實施策略(含工作項目)(如附件)

    為有效落實各年度生命教育推動目標,本計畫從「行政機制、課程教學、師資人力、宣導推廣、研究發展」等層面規劃各年度實施策略。

柒、經費

    經費來源以本部各單位編列年度預算及專案補助支應為原則,另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編列年度預算,或提出專案申請補助。

 

捌、督導考核

    依本計畫之實施策略,逐一考核。

一、教育部

(一)將本計畫納入教育部一般補助考核、督學統合視導或其他相關既有訪視與評鑑中;其評鑑或訪視項目宜包含正式課程、非正式課程、潛在課程之規劃與執行。。

(二)對於推展生命教育成效優良者或有功之地方政府和學校與教育行政人員、教師、學校行政人員等,納入教育部獎勵優秀人員與績優學校之評分。

二、地方政府

(一)積極參與本計畫之相關推動事宜,相關成員亦應參與生命教育之專業培訓,以掌握本計畫之精神與方向,並廣為宣導。

(二)督責、評鑑並輔導所轄學校參與生命教育工作之推動,以增進各校推動之成效。

(三)建立各校與教育行政機關間之溝通、對話與回饋機制,以利推動計畫之執行與修正。

(四)對於推展生命教育成效優良者或有功之教育行政人員、教師、學校行政人員等,予以獎勵。加強「看見」實施過程之實質努力與奉獻,予以肯定、協助及鼓勵。

(五)依據本計畫精神,擬具該縣市之生命教育實施計畫與具體實施方案,以彰顯地方特色。

三、各級學校

(一)依據本計畫精神,提出學校推動生命教育之願景及目標,據以擬具學校(園所)之生命教育實施計畫與具體實施方案,以落實推動與形塑具生命教育之校園文化特色。

(二)對於推展生命教育成效優良者或有功之教師、學校行政人員等,給予肯定、協助及實質性的獎助鼓勵。

 

玖、預期成效

一、統整化

    在既有基礎上凝聚共識、整合資源,以有機的、整全的(holistic)、關懷分享、協助賞鑑的機制與模式,精緻化、人文化地推動生命教育,達致落實、延續、統合綜效之最大效益。

二、制度化:

建置傳承永續推動之計畫與推動機制,開創研發賞鑑模式,提升生命教育學

術研究與實務推動成果,有效統整、系統實施,落實推展。

三、普及化:

    強化學校、家庭與社會合作落實推動生命教育,關照不同生命發展階段之終身生命教育與關懷弱勢族群之生命教育需求,普及生命教育的效益。

四、特色化:

以在地自主研發的創新推動機制與策略,深度耕耘、開發特色,以發展本土在地化之生命教育內涵,進而建立我國推動生命教育的特色。。

五、國際化:

    加強與國際間生命教育學術與實務工作之交流,建置國際化宣導推廣機制,在華人地區與全球化脈絡中,提昇我國生命教育學術發展與實務工作品質與聲譽,促進國際接軌,進而成為國際間推動生命教育之典範。

 

附件

教育部103-106年生命教育推動策略與工作項目

壹、行政機制層面

策略與工作項目

/(*)辦單位

策略一、規劃永續推動生命教育之機制

1-1-1:鼓勵地方政府規劃地方自主特色之生命教育推動計畫。

1-1-2:定期召開各級教育行政機關生命教育工作聯席會議。

工作項目1-1-1

國教署

地方政府教育局(處)

工作項目1-1-2

學務特教司

國教署

地方政府教育局(處)

策略二、強化生命教育資源中心之運作機制

1-2-1:設置各級學校生命教育資源中心學校,並強化資源中心學校之定位與角色功能。

工作項目1-2-1

學務特教司

國教署

地方政府教育局(處)

策略三、落實學校生命教育之運作機制

1-3-1:鼓勵各級學校(與幼兒園)建構校本自主特色與校園文化之生命教育推動模式。

1-3-2:建立生命教育特色學校(與幼兒園)評選、運作(含宣導推廣)與獎勵機制。

1-3-3:鼓勵大專校院組織生命教育區域聯盟運作機制。

工作項目1-3-1

學務特教司

國教署

地方政府教育局(處)

工作項目1-3-2

學務特教司

工作項目1-3-3

學務特教司

高教司(*)

技職司(*)

 

 

貳、課程教學層面

策略與工作項目

/(*)辦單位

策略一:建構生命教育核心內涵與多元教學實施模式

2-1-1:建構不同發展階段之生命教育核心內涵(從幼兒到高齡者,並包含靈性發展與弱勢族群之需求以及釐清生命教育和相關議題與學習領域內涵與實施之關係),以確立學前、各級學校與成人繼續教育之生命教育重點及其連貫性。

2-1-2:建構生命教育數位學習平台與教材開發,提供師生自主學習管道。

工作項目2-1-1

終身教育司

學務特教司

國教署

地方政府教育局(處)

工作項目2-1-2

學務特教司

國教署

資科司(*)

策略二:落實生命教育課程設計與實施

2-2-1:評估高職、綜合高中比照普通高中,將生命教育列為選修課程之可能性。

2-2-2:高中以下學校課程綱要之修訂,納入生命教育核心內涵。

2-2-3:鼓勵大專校院開設生命教育特色課程,提昇生命教育實施之品質與成效。

工作項目2-2-1

技職司

國教署(*)

工作項目2-2-2

國教署

國教院

工作項目2-2-3

高教司

技職司

終身教育司

策略三:鼓勵辦理多元生命教育活動

2-3-1:鼓勵各級學校(與幼兒園)辦理校園多元生命教育活動(結合節慶辦理生命教育活動、社團活動、服務學習,或邀請生命典範人士宣導推廣正向人生理念與經驗等)。

2-3-2:補助高中以上學校學生社團服務社區或弱勢族群之生命教育活動。

工作項目2-3-1

學務特教司

國教署

地方政府教育局()

工作項目2-3-2

學務特教司

國教署

策略四:擴展優良課程與教學資源之運用效益

2-4-1:鼓勵以教育部及地方政府評選之既有優良生命教育課程教案或       媒材等資源實施創新教學,以延伸效益。

2-4-2:辦理各教育階段課程教學與教材資源觀摩分享活動。

2-4-3:辦理各教育階段課程與教學研討會。

工作項目2-4-1

學務特教司

國教署

工作項目2-4-2

學務特教司

國教署

工作項目2-4-3

學務特教司

國教署

 

 

參、師資人力層面

策略與工作項目

/(*)辦單位

策略一:提昇教師及行政人員生命教育知能

3-1-1:鼓勵師資培育大學開設生命教育相關課程,強化師資職前生命教育知能。           

3-1-2:鼓勵與補助師資培育大學開設高中生命教育師資第二專長學分班。

3-1-3:辦理高中以下學校教師及行政人員生命教育知能研習。

3-1-4:辦理高中以下學校輔導教師生命教育知能研習。

3-1-5:補助大專校院辦理教師及行政人員生命教育知能研習。

工作項目3-1-1

師資藝教司

工作項目3-1-2

師資藝教司

工作項目3-1-3

國教署

地方政府教育局(處)

工作項目3-1-4

國教署

地方政府教育局(處)

工作項目3-1-5

學務特教司

策略二:強化生命教育課程教學專業人力

3-2-1:強化高中以下學校生命教育種子教師協助推動生命教育教學與活動之功能。

3-2-2:培訓各縣市生命教育課程設計與教學諮詢之人力(例如:提昇國教輔導團輔導員生命教育課程設計與教學諮詢知能等)。

工作項目3-2-1

國教署

地方政府教育局(處)

工作項目3-2-2

國教署

地方政府教育局(處)

策略三:培訓與拓展社會生命教育人力

3-3-1:鼓勵大學校院設置生命教育在職碩士專班,培育各界生命教育人才。

3-3-2:補助民間團體辦理生命教育知能培訓

工作項目3-3-1

高教司

技職司

工作項目3-3-2

學務特教司

國教署

 

 

肆、宣導推廣層面

策略與工作項目

/(*)辦單位

策略一:統整官方生命教育網站與資源、系統推廣

4-1-1討與統整官方生命教育網站之資源,建置符應行政機制、課程教學、師資人力、宣導推廣與研究發展等五層面之資源網,並強化維護與分享宣導機制。

4-1-2:系統性整理教育部生命教育歷年執行之計畫、專案與推動方案等,放置於生命教育網站,以宣傳生命教育成果。

工作項目4-1-1

學務特教司

國教署

工作項目4-1-2

學務特教司

資科司(*)

策略二:加強學校生命教育宣導與推廣

4-2-1:編製「生命教育推動手冊」,提供學校行政與教師實施生命教育之參考。

工作項目4-2-1

學務特教司

國教署

策略三:辦理生命教育成果觀摩

4-3-1:舉辦全國性生命教育成果觀摩會,邀請政府各級單位代表、民間團體代表、相關學者、各級學校老師及社會人士等,分享及宣導生命教育發展與推動之成效。

工作項目4-3-1

學務特教司

國教署(*)

地方政府教育局()(*)

策略四:結合民間團體資源合作推動生命教育

4-4-1:協調民間團體同意其製作之生命教育相關影片等資源,授權各級學校公播使用。

4-4-2:蒐集既有之生命典範人士影片,提供學校與民間團體
宣導應用。

4-4-3:辦理教學教材短片製作競賽,優勝作品製成各式數位
影音(像),放置於各類影音平台,供教師及大眾免費點閱使用。

4-4-4:鼓勵社區大學或樂齡學習中心開設生命教育相關課程,增進民眾對生命教育之認知。

4-4-5:結合民間團體辦理學校與社區之多元生命教育活動,以擴展宣導效果。

工作項目4-4-1

學務特教司

國教署(*)

工作項目4-4-2

學務特教司

國教署

工作項目4-4-3

學務特教司

資科司(*)

國教署(*)

工作項目4-4-4

終身教育司

工作項目4-4-5

終身教育司

學務特教司

策略五:連結傳播媒體資源推動生命教育

4-5-1:加強與大眾傳播媒體合作宣導生命教育理念與活動。

4-5-2:利用本部相關網站及電子報,進行生命教育報導或案例分享,提供各校推動生命教育參考。

4-5-3:主動邀請媒體進行生命教育正面報導。

工作項目4-5-1

學務特教司

工作項目4-5-2

學務特教司

國教署

工作項目4-5-3

學務特教司

國教署

 

 

伍、研究發展層面

策略與工作項目

/(*)辦單位

策略一:促進生命教育學術研究與發展

5-1-1:鼓勵生命教育與相關領域之學術研討與交流。

5-1-2:辦理本土化生命教育研討會,聚焦學前到成人繼續教育之生命教育核心理念與實務方案之共識。

5-1-3:辦理生命教育國際學術研討與觀摩會,促進學術與
實務交流。

5-1-4:鼓勵大學相關系所設置生命教育博士班/博士學位學程,提昇生命教育學術研究與發展。

5-1-5:獎助研究生從事生命教育學位論文或相關研究。

工作項目5-1-1

學務特教司

工作項目5-1-2

學務特教司

工作項目5-1-3

學務特教司

工作項目5-1-4

高教司

技職司

工作項目5-1-5

學務特教司

策略二:加強生命教育國際交流

5-2-1:蒐集國外生命教育相關活動與研究訊息,並公佈於本部生命教育網。

5-2-2:鼓勵大專校院補助師生赴國外出席生命教育國際學術研討會或參訪活動。

工作項目5-2-1

學務特教司

國際司

國教院

工作項目5-2-2

高教司

技職司

策略提昇生命教育賞鑑激勵機制

5-3-1: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

5-3-2:配合本部督學統合視導,依據本部生命教育重點推動政策,臚列生命教育評鑑項目,以落實生命教育之推動。

5-3-2:將生命教育列入本部獎補助公私立大專校院學輔經費評鑑
指標。

工作項目5-3-1

學務特教司

工作項目5-3-2

國教署

工作項目5-3-3

學務特教司

高教司(*)

技職司(*)

策略評估成效與研擬次階段生命教育中(長)程計畫

5-4-1:辦理教育部生命教育推動方案成效之評估研究。

5-4-2:研擬次階段「生命教育中(長)程計畫草案」。

工作項目5-4-1

學務特教司

工作項目5-4-2

學務特教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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